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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效军
翟效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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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51607110360
  • 资格证号:
  • 地区:山东-菏泽
  • 手机:13605300567
网站公告

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最高目标,擅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保险合同纠纷、医疗事故、工伤保险等案件的代理,从业五年多来,承接办理了经济合同、保险、金融、交通事故等各类案件百余件;用细致认真的办案态度,孰料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也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并积极参加送法下乡、义务法律咨询等公益性活动,得到了司法局主管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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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父亲在新疆棉厂食堂工作,在2012年10月5日之前因犯心脏病在单位申请回家,公司没批在公司宿舍死亡
详细内容 我父亲在新疆棉厂食堂工作,在2012年10月5日之前因犯心脏病在单位申请回家,公司没批在公司宿舍死亡我父亲在新疆棉厂食堂工作,在2012年10月5日之前因犯心脏病在单位申请回家,公司没批在公司宿舍死亡,明知我父亲有心脏病不舒服没让回家,这属于那种性质,我们可以追究公司什么责任,应该怎么处理,能不能认定工伤,或认定为工伤范围呢?
地区 山东-菏泽
分类 公司专项-公司法务
询问人 郜长玉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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