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嫌疑人的证据收集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2-11-11 18:09) 点击:148 |
孕妇嫌疑人的证据收集 曾永前律师 怀孕的女人犯罪是没有死刑的,并且在量刑时也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我们接受孕妇的刑事辩护委托后,首先,应当向其询问怀孕的时间,和预产期的时间。其次,应当立即制作《鉴定申请书》,请求司法机关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是否怀孕的医学鉴定。如果鉴定报告出来答案是肯定的,刑事律师应当在辩护时将孕妇的事实和法律相关规定予以重点辩护,以求得对嫌疑人的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结果。
更多精彩请登陆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www.dg148.net, www.zengyongqianlawyer.cn 曾永前律师,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曾永前律师执业理念: 以实力维护权益 用实绩报答信任 受君托忠君事 言必行行必果 曾永前律师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曾永前律师咨询热线:13415986226、13377787158 办公电话:0769-23039552 QQ:763096604 传真:0769-22029108 Email:zengyongqian@126.com 曾永前律师公益网址:www.dg148.net , www.zengyongqianlawyer.cn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