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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大鹏
宗大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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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2201010215185
  • 资格证号:
  • 地区:北京-密云县
  • 手机:1381075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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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0-10-26 04:41)     点击: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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