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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后通过私了协商解决,怎样才能确保事后对方不再纠缠?您好!18日下午4点40分左右,我先生的车撞到另一辆同向的轿车,当时我们是刚拿到车,还没有上牌照,使用的临时牌照。双方没有人员受伤,只是车子轻微损伤,因为当时没有报警,对方说我先生的车是新车,当天下午才签的保险,要到第二天才会生效,报警也没用,所以我们就没有报警,对方写了一张类似欠条的纸,要求第二天再谈。第二天,我们直接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要先去定损中心定损,但是定损中心的人又叫我们去事故发生地所管辖的交警大队去建立责任认定书,但是交警大队说当时没有报警,他们已无法调查。我先生没办法,只好私了,把对方的车送去修理。现在车子马上就要修好,想请问,如何操作才能确保对方事后不会纠缠?因为当时在协商时,对方提出让我们直接付钱给他,但是被撞的车并不是他个人的车,而是他单位的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