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我哥哥是农村村委会的主任助理,与村委会的副书记张某因工作关系一直有小的矛盾,就在6月3日18时左右村干部在一起吃饭时,张某老是用言语刺激我哥哥并贬低我哥哥,我哥哥一气之下拿起手中的饭碗磕了对方一下,随即两人便发生肢体冲突,现在对方已治疗结束,头上右边眉骨边有一6cm左右的长条疤痕,左手无名指筋断了,据说用钢钉固定治疗,现钢钉已取出治疗结束,我哥哥当时也多处软组织受伤,但碍于面子,就没去医院治疗,同时在打斗中,我哥哥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也损坏,多节也找不到了。
现在张某已进行司法鉴定,结果要3、4各月才能出来,请问律师:
1、张某种的情况能达到轻微伤吗?我哥哥要负刑事责任吗?
2、我哥哥多次找亲朋好友出来调解此事,对方一直采取拖的态度,估计是等司法鉴定的结果,如最终走法律程序,我哥哥会承担什么责任?
3、下一步,我哥哥该怎样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