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变更经营权证书给其本人托付的耕种人 |
我是鹤岗市新结村村民将27亩地托付给姨妈耕种;姨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证据获取土地承包合同及其经营权证书;我家人几次找她要地不但不给还殴打我和母亲还扬言爱哪告哪告去,无奈我和母亲四处相告,告到了东山区土地仲裁2015年12月裁决支持了其中的15亩,2016年1月裁决生效后,仲裁以对方不配合为由没有及时给我颁发经营权证书,村委会按裁决给我签订了承包合同却不让我种地,眼看就要春耕了我该怎么办 |
地区:黑龙江-鹤岗 分类:民事法律-合同纠纷 提问时间:2016-04-16 22:04:27 |
提问者:ASK1460815467we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