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孙术校
孙术校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1306201010533212
  • 资格证号:
  • 地区:河北-保定
  • 手机:13722221671
网站公告

为了使您的问题得到及时准确的回答,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建议您首选电话咨询,维权热线:13722221671(孙律师)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访客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河北省保定市诈骗罪的立案数额标准起点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4-09-16 11:47)     点击:858
河北省保定市诈骗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4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以上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维权热线:13722221671
发表评论
孙术校:
验证码:   匿名评论

孙术校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