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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作配
姚作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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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301200810211212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南-长沙
  • 手机:15874820797
网站公告

姚作配律师,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该律师法学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执业以来,单独或合作办理过一系列影响较大的案件。近年来,该律师定位于民商法、经济法领域法律服务,尤其专注于建筑房地产领域,通过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等各类案件的办理,对我国房地产、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深入的研究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业务范围:擅长于合同法、建筑房地产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民商法、经济法领域相关业务。执业理念:力争以高尚的职业操守、务实的执业风格赢得客户;以专业的业务素养、严谨的工作作风服务于客户;以丰富的经验、深厚的理论、优质的业务素质为客户撑起一片法律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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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用期为3个月,一个月刚满就以表达沟通能力不够为由要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详细内容 试用期为3个月,一个月刚满就以表达沟通能力不够为由要解除合同是否合法?本人于今年3月29日与新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职责是外贸单证.刚刚经过一个月的工作,老板就以认为我表达沟通能力不好不适合外贸业务工作的需要为由要解除合同,但是我在平时工作上并没有任何差错而且我的岗位是单证并不是业务经理,请问单位这样处理是否合法?
地区 湖南-长沙
分类 民事法律-合同纠纷
询问人 sallyliuchina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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