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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海
李四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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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07352006111440
  • 资格证号:
  • 地区:吉林-通化
  • 手机:1333153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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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凭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接手刑事案,为主要涉案人辩护。职业道德:讲诚信,求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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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给一方缴纳了社保金;而另一方没有缴纳;待离婚后另一方可否分得养老金
详细内容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给一方缴纳了社保金;而另一方没有缴纳;待离婚后另一方可否分得养老金
地区 吉林-通化
分类 民事法律-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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