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4-10-22 14:59) 点击:217 |
协议人: 甲方: 乙方: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甲 处借数码相机使用,后通过公司的老板归还,但甲方发现自己存在数码相机里的个人资料全部丢失,因为资料对甲方特别重要,里面是甲方存的个人简历、照片等资料,乙方对甲方的经济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对此事实予以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乙方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通过支付赔偿金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方式为 。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其他责任: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后甲方无其他的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方法律顾问备档。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代理人声明: 本人已仔细阅读过本协议内容,并自愿签署本声明。 本人受乙方委托,代表乙方签定本协议,本人对该代理行为负责。 本人保证本声明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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