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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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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土方成新沙尘污染源 律师:立法征扬尘排污费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03-22 03:08)     点击:267

 随着春天的到来,沙尘天气又将不期而至。对于每年都会侵扰城市的恼人沙尘,公众早已达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沙漠化等一系列共识。然而,在关注外部沙源侵入的同时,人们似乎忽视了沙尘天气的另一重要来源:城市内露天土方的扬尘污染。如果将城市外围的戈壁荒漠比作沙尘暴的“主力军”,露天土方所产生的扬尘则正成为城市沙尘污染的“新生力量”。

  针对此类扬尘污染,宁夏律师建议应尽快立法,将城市扬尘治理纳入法制轨道。

 

露天土山绵延百米


  近日,家住银川的孟女士望着窗前绵延的“土山”,不禁忧虑起沙尘天气。《法制日报》记者看到,在小区南侧,一座高约3米、长约200米的“土山”露天堆放在道路上。狭窄的道路上不时有车辆经过,车轮裹挟起沙尘,在晴朗的天空下飘散蔓延。

  据了解,这座“土山”是由周边建筑工地产生的土方及建筑垃圾堆积而成,已有一年之久。孟女士说:“每当起风的时候,我们这里的沙尘比城里别的地方都大。小风小沙尘,大风大沙尘,没风时过往车辆也能卷起沙尘,家里每天擦都擦不干净。”

  类似的情况,在银川市内并不少见。《法制日报》记者走访时,发现了两处露天堆积的大面积土方,都是由相关建设单位施工遗留,且均未采取封闭、遮盖等防尘措施。

 

扬尘污染存治理难点


  对于城市露天土方所造成的扬尘污染,宁夏相关主管部门并非没有动作。作为自治区2010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之一,去年宁夏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9143人次,检查城市建筑施工场地、扬尘场地等1983家,其中整治合格1451家,行政处罚157家。在环保、公安、住建部门开展的联合整治中,无一例外都要求施工单位在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对砂石、灰土等物料进行封闭、遮盖;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对裸露地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据银川市综义律师事务所马建荣律师介绍,早在2005年6月,《银川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就要求对砂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应采取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违者可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还可依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

  然而在现实操作中,“防治措施”和“大气受到污染”的界定成为执法的两大难点。一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分析称,目前对于建筑土方扬尘的防治措施、方法和效果尚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而扬尘污染又是一个在特定时段发生、污染强度多变且无法后期测量的参数,造成个别建筑单位随意堆放易扬尘的物质,执法部门处罚乏力的现状。

 

征收扬尘污染保证金


  “单纯要求建设单位采取防治措施或者对违法者进行罚款,并不能起到综合治理的作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刘亚平律师认为,应当开征扬尘排污费。

  刘亚平、马建荣等受访律师均认为,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可有效治理土方扬尘的排放量,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区域性扬尘天气的出现。宁夏立法部门应就此展开调研,尽早制定符合宁夏全区实际的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法规。征收的排污费应纳入当地财政统筹,专项用于植树造林、防风固沙等污染防治。

  对于个别企业“宁愿缴费不愿治理”的情况,刘亚平认为,可通过征收一定数额扬尘污染保证金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主动治理。对治理效果明显的单位,可结合污染监控数据,在完工后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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