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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赔偿不能终结“苹果有毒”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03-03 03:31)     点击:238

“苹果有毒”的传说终于得到了证实。不少人扼腕长叹,在高科技、高品质的“苹果”背后居然隐藏着“污染、毒素和侵害”。如今,仍留在苏州联建科技公司的7名中毒员工收到了数额不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算是对“苹果”受害者和舆论的一点交代。

  然而,从拉长的“苹果有毒”时间轴来看,这点赔偿显然来得姗姗来迟。彷佛是对公共舆论的一次匆忙敷衍与回应。更值得警示的是,对于“苹果有毒”一事,仅有赔偿是远远不够的,值得我们反思的仍有许多。

  首先,这7名受害者收到的救助金终究是福是祸,不得而知。受害者担心的“这笔钱是离职预告”也缺少官方证实。因为,在此之前离职的100名中毒的员工都没有在离职前拿到过这笔钱。加上“苹果”此前“不离职不赔偿”的强硬表态,这一笔救助金彷佛真的成为了受害者在“苹果”工作的“最后抚恤金”。猜测之上,“苹果”葫芦里到底卖了什么药变成受害者心中难以安放的苦恼。如果“苹果”真的企图以1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救助金来“赶走”受害者,那么可以说“苹果”根本就没有认真反思和自我审视的真诚态度。舆论为这些受害者拿到补助金的欢呼也将变为一片浮云。这,亟待“苹果”有关人员做出表态:“补助金”到底是不是赶走受害者的“抚恤金”?

  其次,监管的疲软乏力值得反思,需要问责。从表面看,“苹果有毒”的悲剧是“苹果”内部监管出了漏洞,政府监管执法力量的缺位却很少被提及。是的,只要稍微细心就会发现,在“苹果有毒”事件中,政府监督执法部门的踪影仿若雾里看花,始终难寻。按理说,权力部门应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第一线,可直到如今,我们才在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身上看到政府执法的“魅影”。公权力嗅觉之迟钝,介入之缓慢使人尴尬。

  第三,如何预防更多的“苹果有毒”事件应该引起重视。当前,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不少国外大公司,知名企业正将生产线转移到我国。然而,在迎合了本土执政者GDP痴狂的胃口下,生态污染、产业链有毒、劳动者受伤害的危险也在时时发生。现实语境下,如何从政策法规、监督执法的层面上预防更多“苹果有毒”的发生,显然不允许我们掉以轻心。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生活方便的同时也威胁着公众安全。对于“苹果有毒”来说,物质赔偿永远不能成为最终的落锤。只有润滑政府与企业的互动、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开辟严厉的问责制度和畅通的监督举报渠道、建立科学,完备,环保的生产标准,才能让“苹果有毒”成为企业生产的“耻辱戒指”,才能使科学技术更好地服务与造福于人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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