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啃老”,是否会成为法律花瓶呢?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01-21 04:36) 点击:295 |
正在审议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增加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物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已经成年,却还成天赖在家中,啃老爸老妈的老本,这样的人被称为“啃老族”,被“啃”的父母即便有怨言,通常也无可奈何。今后,法律将为这些被啃父母撑腰,对“啃老”的子女说“不”。 (1月21日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