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决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转让问题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06 15:17) 点击:385 |
怎样解决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转让问题 对于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转让相关法律问题的完善,笔者认为应该在立法中明确营业转让的债权债务承担问题,在实践中探索的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关于此问题相对较为成熟和科学的一些立法经验。基于此,有如下措施可以用来减少并解决营业转让中的问题。 首先,在营业转让合同中,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做出对债权债务承担的明确规定,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避免因约定不明而造成的损失以及交易风险的增大。如果有条件或者营业转让的财产数额较大,可以采取公证处公证地方法来加强合同的公信力,这样可以在源头上减少争议的发生;除此之外,我们在法律服务中可以推行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参考标准法律文本,这种参考标准文本可以经过工商管理部门的备案,并进过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审核,这样的方式同样是简单易行,并且可以达到我们的目的,符合法律经济学的成本和效益的分析理论。 其次,在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转让中,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声明其是否承担原来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并通知第三人,明确自己是否承担该债务。凡是受让人及时的进行了公告或者通知的,明确表示自己不承担债务的,则可以免除第三人对其的债务追索权利;如果受让人没有及时进行公告或者通知,受让人应当对原来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在方法上可以是交易的第三人更加安全稳定,符合商法交易的安全便捷的基本原则,同时,也使营业转让更加规范,使相关部门的监管趋于有效和安全。 最后,如果原企业的债务人不知营业转让的事实已经发生,而向受让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该清偿的效力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出让人和受让人明确约定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的,则原企业的债务人的清偿行为有效,即发生消灭债务关系的效力;(2)如果出让人与受让人没有约定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的,或者约定不明的,该清偿行为的效力应规定为原出让人的清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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