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伤律师告诉你,何谓“病情相对稳定”?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3-03-11 11:18) 点击:199 |
指伤病职工经治疗后症状缓解(减轻)、消失或基本消失,体征改善,或创口愈合(含畸形愈合)或功能障碍,相关的主要检查化验结果正常或相对稳定于接近正常水平上。 “病情相对稳定”的确认。按《广州市常见病病情相对稳定确认标准》(穗劳福【1999】2号)执行。属病情相对稳定者原则上不需停工治疗。 广东佛山鑫霆法律事务中心是劳动、工伤专业型法律服务团队,该团队专业从事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法律事务的处理,团队百分之八十的案例都是与劳动纠纷和工伤有关的案件,具有较强的劳动纠纷诉讼代理实战操作经验,团队在劳动经济补偿、赔偿、二倍工资、加班费、以及劳动工伤赔偿等方面,具有自已独特的办案风格和理念,能够迅速及时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中心联系电话:15014637676 0757-83630587联系人(阳生), QQ:109835699 联系地址:(总部)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大厦1602室,(分部)中国佛山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附近公交站:1.祖庙站,2,百花广场;3.祖庙路。地铁广佛祖庙站A出口至百花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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