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杨建旭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分手时一方能索要分手费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1-22 14:06)    点击:336

分手时一方能索要分手费吗?

恋爱分手时一方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婚姻都是自由的,恋爱也是自由的。法律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不合法的行为是不予保护的。如果双方只是恋爱,没有长期的同居在一起,没有创造了共同的财富,甚至孕育子女。一方提出索要分手费就是不合理的。如果长期同居生活,分手时要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继承等问题。

如果与有配偶者同居恋爱,分手时提出索要分手费更是败坏道德表现。首先有配偶的一方就违背了夫妻之间结婚后相互忠诚的原则。然而,破坏他人家庭,索要分手费,更是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总之,分手时一方索要分手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双方只是单纯的情况关系,涉及不到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索要分手费不仅不合法,还严重违背了道德品质。如果对方对提出否认分手费自愿协商给予,法律也不强加干涉。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杨建旭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建旭律师,杨建旭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杨建旭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9423181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杨建旭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太原律师 | 太原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杨建旭律师主页,您是第1524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