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买断工龄补偿金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31 01:28) 点击:592 |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买断工龄补偿金”是企业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后支付的经济补偿。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未就买断工龄补偿金明确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中,对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买断工龄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本人今后再就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和补偿,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且其与劳动者个人身份有着密切的关系,是劳动者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收入为代价换来的。虽然它的取得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它是一种期待利益的提前兑现,其性质与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一样,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实质上都是指当前现存即得的财产,不包括期待的利益。所以,“买断工龄补偿金”应属于个人财产,不包括在共同财产的范围内。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