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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们家和一个叔叔家几年前在莱州从池子主那里一起承包了个海参池子,并且签订了合同,合同第三条规定:如出现政策性政府规划,如修桥、修路、国家征收赔偿的补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不得私自转让。乙方就是池子主方 。
去年池子被上级占用,上级给拆迁办了一部分钱,让发给我们,但是拆迁办把一半钱发给了池子主,池子主不给我们。时间已经过起了一年,钱款可能已经被转移。
被上级占用后,上级下达通知不让投产,一年多没有收益,最主要的是他不给我们钱,所以生活有点困难。
我们家和那个叔叔家一起签的合同,我想问一下可以分开打官司吗?就是他打他的,我打我的。如果可以,需要什么证明吗?
我想问一下这个官司的难度系数高不高?如果打官司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找一个好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如果官司打赢了,他还是不给我们钱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