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宗族的人能否结婚?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7-05-13 09:49) 点击:162 |
同一宗族的人能否结婚? 叶子辛(化名),今年23岁,是一名来自浙江山区的进城务工人员。他与一同进城的同乡叶景弘(化名)相恋。今年春节回家期间,两人提出结婚却遭到双方家人的一致反对,家人提出叶子辛和叶景弘属于同一宗族,论辈分叶子辛应该叫叶景弘姑姑,还没有出五服,根本不能结婚。 宗族亦称“家族”。“族”,指父系单系亲属集团,即以一成年男性为中心(称“宗子”或“族长”),按照父子相承的继嗣原则上溯下延,这是宗族的主线。主线旁有若干支线,支线排列的次序根据与主线之间的血缘关系的远近而决定。族内有家,因此族又是家庭的联合体。宗族制度是中国传统社会一种最重要的基层管理模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族的概念也越来越模糊。宗族关系对于判断是否能够缔结婚姻关系是没有影响的,只要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进行婚姻登记,就可以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 上述案例中案情的叙述并不清楚,无法明确案例中所述的叶子辛和叶景弘二人是否能够缔结婚姻关系。古代中国以丧服来表示亲属之间血缘关系的远近以及尊卑关系。所谓“五服”,原意指的是古代家族办理丧事所穿的五种丧服。五服具体指的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斩衰是用很粗的生麻布做成,不缝边,像斧斩一样,故名斩衰。穿这种丧服服丧三年,用于臣、子、妻、妾为君、父、夫服丧。齐衰则是用缝边的生麻布做成。大功和小功则是用熟麻布做成,只是做工不同。缌麻是用细的熟麻布做成。服丧时间依次减少,有一年、九月、五月、三月。包括自己上数五代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数五代到子、孙、曾孙、玄孙,上述亲属的旁亲,都是有服亲,叫内亲。母亲一系叫外亲,服制只有一世,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则是无服亲。同时,期亲指父系亲属,大功亲指祖父系亲属,小功亲指曾祖父系亲属,缌麻亲指高祖父系亲属,母系亲属均列入缌麻亲中。凡是上面举到的,有(五种)服亲关系的亲眷之间,就叫做未出五服,没有这种服亲关系的但有更远的血缘关系,叫做出了五服。古代人类社会已经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危害,规定了未出五服不准结婚的制度,从自己开始上数五代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也就五代人的意思,共父亲,或共祖父,或共曾祖父,或共高祖父,这样的男女是不能结婚的,这就叫未出服。 按照案情所述,当事人未出五服,但是对于当事人是否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并不清楚。如果该二人虽在五服以内,但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则二人在具备登记结婚的其他条件下(如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就可以登记结婚;如果二人在五服以内且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则肯定不能登记结婚。法律做出存在某种血缘关系不能结婚的规定,主要的宗旨是防止婚姻双方之间的血缘关系造成后代出现缺陷累积的情况,但法律并非对所有具备血缘关系的人一律禁止结婚。中国古代“五服”的范围大于现行婚姻法规定的近亲范围,不能以二人是否出了“五服”来衡量二人是否具备缔结婚姻关系的条件。 综上所述,对于处于同一宗族的人而言,也是用婚姻法所规定的条件来衡量,即只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配偶、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且没有不适合缔结婚姻关系的疾病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以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