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留言发送消息
加为好友加黑名单
qazqwer123
李哲
15252025030
ASK1617694678cut
法帮网
许斌龙律师网
第七条[1]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1] 公司成立日期与营业执照的内容和变更登记。——许斌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