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赌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认定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1-17 08:01) 点击:68 |
诈赌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认定 ——黄x、袁xx等诈骗案 关键词:诈骗隐瞒真相虚构事实 【案 由】诈骗罪 【审判法院】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 【案 号】(2005)泸刑初字第113号 【审级程序】第一审程序 【判决日期】2006年10月19日 【公诉机关】泸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x、袁xx、刘x敏、刘x冬、方xx 【权威收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2009年(第三辑) 裁判规则: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谋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设置圈套诱骗 被害人参赌,在赌博中使用诈赌伎俩弄虚作假,骗取被害人现金和两辆轿车, 构成诈骗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x、袁xx为偿还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共谋设一赌局即以打假牌 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约定由黄x物色被骗对象,袁xx负责请打假牌者。黄x谎称商谈买卖煤矿事宜邀请被害人喝茶打牌,黄x伙同其他被告人打假牌, 导致被害人输掉轿车和其他现金。 争议要点: 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裁判理由: 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谋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设置圈 套诱骗被害人参赌,在赌博中使用诈赌伎俩弄虚作假、骗取被害人现金和两辆 轿车,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根据最髙人民法院对本案定罪问题 的批复,被告人之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诈骗罪。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 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