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承租物典当获取典当款的行为认定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1-17 05:28) 点击:73 |
将承租物典当获取典当款的行为认定 ——余XX诈骗抗诉案 关键词:诈骗典当承租物 【案 由】诈骗罪 【审判法院】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级程序】第二审程序 【抗诉机关】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余XX 【权威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刑事审判参 考》2008年第3集(总第62集) 裁判规则: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租来的汽车进行典当获取典当款,被车主催要后, 用第二辆租来的汽车的典当款赎回第一辆汽车归还给车主,数额较大,构成诈 骗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伙同他人以租车的名义,将窦XX的汽车租走后予以典当。车主 索要汽车,被告人因无钱取回该车,遂又以相同手段,向其朋友陈XX用汽 车,并将租来的第2辆汽车予以典当,所得款项用于赎回第1辆汽车归还给车 主。 争议要点: 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如何计算其犯罪金额。 裁判理由: 被告人租赁两辆汽车的目的不是使用,而是将该车进行典当后取得典当 款,故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虽以第2辆车的典当款赎回第1辆汽 车归还给车主,但此行为并不能否定被告人原想将该车辆的典当款占为己有 的事实。故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汽车,数 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被告人已将第2辆汽车的典当款赎回第1辆 车归还车主,故本案的犯罪金额应以被告人最终实际取得的汽车价值计算。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 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