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1-15 08:56) 点击:61 |
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张x故意伤害上诉案 关键词:附带民事诉讼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案 由】故意伤害罪 【审判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级程序】第二审程序 【判决日期】2007年8月15日 【上诉人】孙xx(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被告人】张x 【权威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刑事审判参 考》2006年第6集(总第53集) 裁判规则: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可以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 出、审査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审判阶段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基本案情: 被告人与上诉人住同一间宿舍,在吃饭时发生争执,被案外人劝阻,二人 回到宿舍后继续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冲突中被告人持菜刀砍.伤上诉人 面部,经鉴定上诉人所受的伤害为轻伤。 争议要点: 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如何确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时 效。 裁判理由: 被告人以暴力的手段故意伤害上诉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应 当赔偿上诉人的损失。《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 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 事案件发生后,大多数案件需要经过公安机关一段时期的侦查才能破案,抓获 罪犯后,进人刑事诉讼程序。所以为了防止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不能 及时取得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0条的规定在侦査、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 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记 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 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即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可以在 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审査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审判阶 段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 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 第九十条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 关、检察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 诉后,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 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 也可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