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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斌龙
许斌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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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否有效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3-11-11 03:03)     点击:83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否有效


关键词:公司章程,限制性规定

案件名称:。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诉。市某息咨询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 审理法院:

一审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口心)常民二初字第101号民事判决 二审法院:江苏省髙级人民法院苏民二终字第198号民事判决

法院观点:是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以章程限制股份转让属于立法政策问题,除 非立法明文许可,否则司法不宜肯定。新《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关于“股东持 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的规定应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二 是只要依法进行,股份就可以转让。在当前立法背景下,除非公司章程本身目的正当 并为受限股东提供了适当的救济手段,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否则即与股份有 限公司的自身特性、未来发展及立法精神相违。故本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就股份转让 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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