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的持续经营期间及违约责任问题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3-06-25 11:52) 点击:153 |
案情简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东方爱婴特许经营合同》以及《新乡特许加盟合同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特许经营合同的持续经营期间及违约责任问题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3-06-25 11:52) 点击:153 |
案情简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东方爱婴特许经营合同》以及《新乡特许加盟合同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