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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素光
谢素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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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3200710944797
  • 资格证号:18200070100272
  • 地区:广东-深圳
  • 手机:1392340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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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三个多月,因工资太低,提交辞职书后,领导不批,谢谢各位教一下我。
详细内容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三个多月,因工资太低,提交辞职书后,领导不批,谢谢各位教一下我。
地区 广东-深圳
分类 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询问人 ASK1467799767jqq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且不受本规定约束,可以随时辞职,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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