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柱:铁案需要铁证如山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7-25 08:29) 点击:281 |
杨金柱:铁案需要铁证如山 <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杨金柱九评北海案件 点睛网 发表于2011-7-25 7:27:42 北海真的很“海”! 妇女团之后又来了一个“广西北部湾裴氏宗亲联谊会”。这个联谊会的特别声明一出笼,即被众多网友一眼识破机关。 做律师一切以证据说话。杨金柱当即要裴金德的辩护人朱明勇律师、裴贵的辩护人覃永沛律师、裴日红的辩护人房立刚律师给各自的委托人打电话,询问他们的委托人是否委托了“广西北部湾裴氏宗亲联谊会”发布特别声明。 除朱勇明律师暂时没有和裴金德的妻子取得联系之外,裴贵的父亲和裴日红的姐姐都明确说明:他们根本没有委托什么宗亲联谊会发布特别声明,也没有接到过什么宗亲联谊会的电话。裴日红的姐姐还特意给房立刚律师回了短信”那个不是真的,也没有人打过电话。” 杨金柱早就在博客上说过,失去制约的公权力只有更无耻,没有最无耻!杨金柱期待北海继续拿出一些更无耻的下三滥的招数出来。以增加北海案件的观赏性! 但杨金柱在此严正指出:如果北海只凭这些不入流的更无耻的下三滥招数是断然做不成铁案的! 铁案需要铁证如山! 北海中院7月15日通知律师去拿北海检察院的第三份起诉书,十天过去了,第三份起诉书尚未见到影子。杨金柱期待早日见到这份难产的第三份起诉书! 无论北海检察院的第三份起诉书怎么写,哪怕第三份起诉书和第二份起诉书【(2011)第27号起诉书】一字不差,也是断然做不成铁案的!因为它的有罪指控证据体系早已崩溃! 杨金柱已经发表了六篇关于北海案件证据解读的文章和五篇关于黄焕海死亡案件疑点的文章,为了让律师同仁和广大网友全面了解黄焕海死亡案件的基本事实,杨金柱决定不再等待北海检察院的第三份起诉书,继续分析和评点已经经过开庭质证的黄焕海死亡案件的证据。
附: 裴氏宗亲关于网络炒作裴金德等被告人的特别声明 北海市公检法、全国律协、各新闻媒体及全国网友: 因裴金德、裴日红、裴贵等涉嫌故意伤害黄焕海(致死)一案引起全国网络及相关机构的关注,由于三被告人祖辈均生活在广西钦州市犀牛脚镇炮台村的落后农村,被告人的家属也都是农民,文化水平低,认知不足,现委托广西北部湾裴氏宗亲联谊会关于网络炒作裴金德等被告人的特别声明: 1、非常感谢全国网络、网民及相关机构对裴金德、裴日红、裴贵等涉嫌故意伤害黄焕海(致死)一案的无罪推断的讨论,但无休止过火的炒作已经给被告人家属造成难以承受的限度,希望接受委托辩护的律师按正常渠道给予被告人以辩护权利,不要影响被告人正常的诉讼权利及被告人家属的正常生活,被告人家属所追求的是“既要正常行使正常辩护权利、又不造成司法不公”结果,要求杨金柱及辩护律师停止炒作,不要添加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属的压力,回归正常的诉讼轨道,被告人的罪与非罪不是炒作的结果; 2、裴氏宗亲相信北海市公检法的执法水平,有能力处理裴金德、裴日红、裴贵等涉嫌故意伤害黄焕海(致死)一案,希望北海公检法机关本着“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独立办案,目前的火爆炒作不是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属的本意; 3、强烈谴责死者黄焕海家属围攻被告人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陈光武、房立刚、伍雷(李金星)、杨名跨、朱明勇的不法侵害行为,但被告人家属没有向律师提出保护一事,今后也没有能力、也不打算派出宗族人员保护律师的安全,被告人家属希望受委托的律师在法律范围内尽职尽责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而不是与北海公检法对立; 4、要求杨金柱及辩护律师停止炒作,不要添加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属今后的社会生活压力,回归正常的诉讼轨道,被告人的罪与非罪不是炒作的结果,同时要求原来委托的四律师杨在新、罗思方、梁武诚、杨忠汉因没有履行的一审期间的辩护义务退还收取的8000元律师费, 5、社会上及相关人员以裴金德、裴日红、裴贵等涉嫌故意伤害黄焕海(致死)一案进行炒作上升为政治行为所造成对被告人和被告人家属损害的,被告人和被告人家属将保留以法律手段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广西北部湾裴氏宗亲联谊会 2011年7月24日 【 本站声明 : 本网所转载之文图,仅代表该文作者个人观点,与网站无关。仅供交流欣赏参考,阅者请自行核实内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文字内容及图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 来自网络之文、图及评论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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