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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猛
陈福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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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502200710960804
  • 资格证号:
  • 地区:福建-厦门
  • 手机:1360692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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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人证,仅靠验伤报告随意污蔑他人殴打罪,可否立案?
详细内容 无人证,仅靠验伤报告随意污蔑他人殴打罪,可否立案?你好: 事情起因是我爸爸与二婶争吵,因为二婶破坏我家李子树,随后我爸爸不甘心也弄掉她几颗李子树,恰巧被去桃子山的二婶碰见,随后两人争吵,事后二婶报警告我爸爸打了她,说是断了三根肋骨,要求我爸爸赔偿5万元赔偿费,但是我爸爸未动手打她,恰巧二婶跟我爸爸争吵的前几天她去挑水泥摔倒,然后污蔑我爸爸打了她,还要求我家赔偿,去医院拍片肋骨断了,没有住院还能下地干活,一到有人地方装出一份很严重的样子,经过各房长辈劝说无用,坚持要求我爸爸赔偿,不赔偿要起诉告我爸爸,正好遇到二婶受伤摔倒给她机会告我爸爸,原本两家就不和的,现在趁此机会告我爸爸,经过长辈多次劝说,现在降价1万2千6百赔偿费,这明显就是想敲诈我的爸爸,之前我有录音我堂婶婶与我妈妈的对话,内容是讲,我爸爸和我二婶没出这事情有和她说过,前几天下雨天挑水泥摔倒了;所以我想问问这样的情况,我二婶能起诉吗?我爸爸这样被冤枉,可以怎么捍卫自己的主权。
地区 福建-厦门
分类 民事法律-人身损害
询问人 ASK1433317951oqp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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