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级伤残赔偿如何计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0-10-11 22:03) 点击:1670 |
多级伤残赔偿核算时可套用公式 多等级残疾赔偿金的核算,总的原则是:身体两处以上构成伤残的,分别评定伤残等级,高等级吸收低等级,并可以向上晋升,但晋升不超过一级,即10%。 具体的核算有个专门的公式即:C=Ct×C1×(Ih+∑Ia,I…)。将这个公式转换成汉字即: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等级的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上面的算式中,“伤残赔偿 总额”为:相应年份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20年;“赔偿责任系数”为:侵害方责任比例;“伤残赔偿指数”是:将伤残分为十级,每级的赔偿比 例,如:Ⅰ级为100%(20年)、Ⅱ级为90%(18年)、Ⅲ级为80%(16年)……Ⅹ级10%(2年);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是指,在构成身体多处伤残 的情况下,除最高级别伤残之外的伤残应当增加的指数,这个指数不能超过10%。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这样合理确定:Ⅰ级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伤残等级附加指 数为0,Ⅱ级为10%,Ⅲ级为9%、Ⅳ级为8%、Ⅴ级为7%、Ⅵ级为6%、Ⅶ级为5%、Ⅷ级为4%、Ⅸ级为3%、Ⅹ级为2%。 举例说明: 2005年6月,一女子在虹梅南路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被一货车压伤,交警队认定对方负70%责任,我方负30%责任。我妻子治疗出院后,经法医鉴定,身体构成多处伤残,伤残等级为:一处六级、一处八级、一处九级、一处十级。那么她该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 其残疾赔偿金可以这样计算:实际赔偿额=16683元/年×20年(伤残赔偿总额)× 70%(责任比例)×(六级50%+八级4%+九级3%+十级2%)=137801.58元。 依此类推,其他因交通事故构成多处伤残的,均可以依此计算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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