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北京离婚抚养纠纷律师-信金国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0-02-06 12:43) 点击:172 |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如果有子女的,肯定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或判决的。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确定的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离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当然在个案中也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判断。
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想要保障自己子女的合法权益更需要证据来支撑,所以如果您有相关问题,还是建议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
信金国律师长期工作在婚姻家事诉讼的第一线,他不仅仅是一个律师,更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所以他更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能力去帮助更多的孩子争取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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