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7月份入住广州世联红璞公寓,11月份因工作原因离开广州退房,原与公寓方约定未满合同期,违约金按照1个月的租金支付,可公寓方又告知需要赔付原价补差费用,违约金需赔付2个多月的租金,因此我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拿回我应有的权利,我方控诉有三个问题,1公寓方恶意欺诈,未按照跟我方的合作约定支付合理的违约金,且多方沟通无效,2公寓方恶意拖延退房手续时间,在我方催促情况下,不告知正确的退房操作方式,3公寓方强迫我方给予银行卡正反照片信息才肯退房,我给予公寓方的银行卡都属于实名信息,不存在任何钱不能到账原因,造成我银行卡安全很大的隐患以及恶意行为。因为这事件金额小,本人在重庆,希望这边给予宝贵的意见与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