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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协议内容及签订协议的注意事项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29 13:53)    点击:340

  离婚子女抚养协议内容及签订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离婚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

  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3、探视权的规定;

  4、其他约定事项。

  二、签订子女抚养协议的注意事项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4、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条款: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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