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邢伟民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26 14:57)    点击:320

  

  本指引所称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是指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或者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做到: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

  一、守法遵规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行为准绳,遵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服从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3、遵守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则。

  4、遵守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

  二、诚实信用

  5、在执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中恪守诚实信用原则。

  6、在执业活动中主动出示法定执业证件并将本人或所属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如实告知客户。

  7、客观、全面地向客户介绍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并将与投保有关的客户信息如实告知所属机构,不误导客户。

  8、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应符合客户的需求,不强迫或诱骗客户购买保险产品。当客户拟购买的保险产品不适合客户需要时,应主动提示并给予合适的建议。

  三、专业胜任

  9、执业前取得法定资格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0、在执业活动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11、参加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和所属机构组织的考试和持续教育,使自身能够不断适应保险市场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各方面要求。

  四、客户至上

  12、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和优质的专业服务。

  13、不影响客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时刻维护职业形象。

  14、在执业活动中主动避免利益冲突。不能避免时,应向客户或所属机构作出说明,并确保客户和所属机构的利益不受损害。

  五、勤勉尽责

  15、秉持勤勉的工作态度,努力避免执业活动中的失误。

  16、忠诚服务,不侵害所属机构利益;切实履行对所属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所属机构的管理。

  17、不挪用、侵占保费,不擅自超越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或所属机构授权。

  六、公平竞争

  18、尊重竞争对手,不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

  19、依靠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展开竞争,竞争手段正当、合规、合法,不借助行政力量或其他非正当手段开展业务,不向客户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经济利益。

  20、加强同业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

  七、保守秘密

  21、对客户和所属机构负有保密义务。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邢伟民律师提供“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土地征收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邢伟民律师,邢伟民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邢伟民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20917922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邢伟民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宝鸡律师 | 宝鸡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邢伟民律师主页,您是第1319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