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农村,房屋已被征收并拆除,协议已签。半年后,征收办不给我发放租房款,要求和我重新签订协议,他们认为我的房子有房照的和无房照的(每米给7分之前)合在一起超出了宅基地5米。在与征收办签协议之前,我向他们提出几个要求,让他们给研究研究。第二天我去签协议,他们也没说啥,让我自己看,当时看见其中一条无照房多出的五米给折成7分了,我认为他们答应了,就与他们签了协议,可是现在他们不承认了,说工作人员算错了,多出的5米不给7分了,要按每平米给800元,要求重新签协议。我觉得他们是在诱骗我,让我快点交房子,现在房子已拆除,我依然坚持原来的那份协议。如果不想再签,原来的那份协议还生效吗?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