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开发票后付货款怎么办?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11-29 15:10)    点击:835

  法律咨询:

  我公司有时找结货款时,有些客户总是要求先把发票开过去,然后再结帐付款,而且还说:这是我们的财务制度,我们又不是不给钱,你担心什么?说真的,还真是担心,发票给了赖货款!

  怎么样降低风险了?

  法律解答:

  1,先开发票后付款法律风险还真不小,在没有其它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债权人的败诉的机会很大。

  2,《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

  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由此可见,在我国的法律中,发票有一个本质属性,即为“付款凭证”。这四个字相当关键,债权诉讼中,这四个字正是证明债务人已付清款项的有力证据,此时,债务人最为经典的一句话是“我当然已经给你钱了,否则你给我开发票干什么?”

  3,又要不得罪客户又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只有靠好办法:

  (1)录音,一旦客户题词要求,要想到在开票前开票后所有的交往都要录音,特别是开票前,通过和对方财务人员的交涉的录音,方可对保留有力证据,而发票一旦送出,再去录音,对方能否承认未付款的事实,只能将运气寄托于对方此时仍然有履行合同的诚意

  (2)写书面证明:要求对方的财务人员写一下票据收到,但货款未付的书面证明,范例:

  现某公司已收到甲公司送来要求履行编号为××××的合同的货款发票一张(发票编号),该发票所涉货款*元,我公司尚未给付甲公司,我公司承诺于××年××月××日为甲公司结清,立此为证,××年××月××日。

  如果能写到这个程度可以说就直接、有效的规避对方借此赖帐的法律风险,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证据务必要加盖对方企业公章或财务章。建议最好是两个章一起盖!

  (3)做证据保全,万一真的是赖账,只能去法院诉讼,可申请法院及时查封保全债务人的会计帐册,如果对方应付帐款上确实有该笔货款未付,则有可能扭转局势,变被动为主动,但如果对方刻意做假帐,或根本没有正规会计帐,此办法将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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