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有何社会保障?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11-29 15:04) 点击:601 |
咨询: 在监狱服刑5年后回到社会上发现自己很难适应社会了,变化太大。我想自食其力,开始新的生活,但也遇到很多困难,我想咨询下刑满释放有何社会保障? 谢律师解答: 人生总有挫折,自己有开始新生活的信心就好!查阅了很多法规,希望这个对你有帮助。 2004年2月6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称,在社区建设工作中,有关部门应将社区就业作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一个主要渠道;要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业的岗位就业,特别是在政府开发的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 意见还称,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居住地后,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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