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肖小勇
肖小勇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70002115173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北-武汉
  • 手机:13886180982
网站公告

 

肖小勇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二零零二年通过全国首届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名列湖北省第一名,现执业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肖律师系全国律协及湖北省律协会员,湖北省律师协会专委会委员,《武汉晨报》法律在线律师。肖律师执业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坚持法律风险防、治并重的法律工作理念。肖律师从业多年,与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肖律师的办案宗旨是: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肖律师从业以来,办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逐步形成注重法理指导、注重个案分析的独特办案风格,尤以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见长。肖律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法学功底深厚,律师业务娴熟,案件胜诉率及当事人满意率高。

    肖律师不仅办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还办理了众多非诉讼法律事务,诸如法制讲座、商务谈判、企业重组改制、公司破产等等。肖律师还担任了多家公司、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业务领域: 

    一、代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交通事故、损害纠纷、劳动及工伤纠纷、合同及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转让、投资合作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 

    二、代理行政诉讼,经济仲裁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三、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意见,对企业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修改,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代理企业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签发律师函。 

    四、知识产权事务: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侵权调查;代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和仲裁。 

    五、其他非诉讼事务: 

    1、 公司法律事务:公司的设立,企业的改组、兼并,公司的合并、分立,企业收购,股权转让,企业、清算、破产申请及债务的强制执行。 

    2、 合同法律事务:参与合同谈判,考察合同签订方的主体资格、资信与财产调查,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3、 提供律师见证服务(包括遗嘱见证,婚前、婚内或离婚财产归属见证,各类合同见证),出具各项鉴定委托手续。 

    六、担任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及辩护人。 

    1、 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2、 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提出辩护意见。 

    3、 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被告人,出庭辩护,提起上诉。 

    七、担任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和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调查取证、申请鉴定、参与庭审,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提起上诉。 

    专业专长:

    肖律师特别擅长企业公司法务(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赔偿、保险理赔、合同及债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婚姻继承、房地产、劳动及工伤等民商事纠纷。欢迎拨打常年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886180982(08:00------24:00),并可提供预约上门办案。热忱欢迎您的来电。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访客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武汉许某涉嫌盗窃案成功辩护之证据不足放人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4-01-07 10:13)     点击:361
武汉许某涉嫌盗窃案成功辩护之证据不足放人
                                                               
一、案情简介
许某于7月2日与他人坐火车首次来武汉打工,7月3日到达武汉,由于无固定工作,在游戏室等场所逗留玩耍,7月10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安机关称,其涉嫌一团伙盗窃犯罪,该团伙盗窃手段为白天入室盗窃,作案时间从6月20日至刑事拘留止,作案次数达下余次。后武汉电视台栏目对此案作专门报道。
 
二、辩护思路
经过研究案卷证据材料,律师敏锐地感觉到本案证据有一定问题:一、被告人对于7月3日前的犯罪无作案时间;二、被告人供述的两起盗窃犯罪无法查证到被害人,无法落实;三、同案犯指认的被告人盗窃的供述前后矛盾,并且有一同案犯坚称许某未参与该盗窃犯罪。辩护律师从以上角度出来,写了几份申请书,要求检察机关调取当时视频资料、调到火车票登记的资料(被告人称坐火车时登记)、调取其在看守所的火车票、提审对许某有利的同案犯等。
附申请书:
                     请求核实****有关问题的请求  
我们受*****委托和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听取了****对案情的陈述,认真审阅了武汉市公安局某区分局移送贵院的《起诉意见书》(以下简称《起诉意见书》),我们认为该案存在以下疑问,恳请贵院予以核实:
 
1、核实2013年6月17日17:33至2013年6月19日12:08****坐火车从昆明至武汉站,2013年6月17日之前在昆明生活。
 
2、核实2013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在网吧上网有关登记情况及调取网吧有关摄像资料
(网吧地址:武汉森林网吧)
     
3、核实*****2013年6月17日17:33至2013年6月19日12:08*****坐火车从昆明至武汉站在广西百色路段时补过卧票,补时用身份证登记
(列车车次:K182 ,是在当次列车上在乘务员处登记)
 
4、核实******2013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在广场、商场及附近有关摄像资料。
 
5、核实****、****是否认识****,是和****共同作案还是和****一同作案。
 
 
 此致
武汉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                    
 
三、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对辩护律师的意见非常重视,本着对案件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该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要求公安机关释放被告人许某,后许某被释放。该案经历大半年,总算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四、律师提示
刑事案件一切靠证据说话,最高法院颁布的两个规则更加强化了证据意识。因此,在亲属、朋友涉嫌刑事犯罪时,最好还是委托有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辩护律师综合分析所有证据材料,努力寻找、提炼对被告人有利的观点,以争取使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处罚。
 
  武汉肖小勇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协调能力很强,您身边的刑事辩护专家。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网http://www.whxbzx.com  肖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886180982
微信公众号:武汉肖小勇律师

发表评论
肖小勇:
验证码:   匿名评论

肖小勇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