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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小勇
肖小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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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70002115173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北-武汉
  • 手机:13886180982
网站公告

 

肖小勇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二零零二年通过全国首届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名列湖北省第一名,现执业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肖律师系全国律协及湖北省律协会员,湖北省律师协会专委会委员,《武汉晨报》法律在线律师。肖律师执业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坚持法律风险防、治并重的法律工作理念。肖律师从业多年,与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肖律师的办案宗旨是: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肖律师从业以来,办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逐步形成注重法理指导、注重个案分析的独特办案风格,尤以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见长。肖律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法学功底深厚,律师业务娴熟,案件胜诉率及当事人满意率高。

    肖律师不仅办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还办理了众多非诉讼法律事务,诸如法制讲座、商务谈判、企业重组改制、公司破产等等。肖律师还担任了多家公司、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业务领域: 

    一、代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交通事故、损害纠纷、劳动及工伤纠纷、合同及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转让、投资合作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 

    二、代理行政诉讼,经济仲裁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三、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意见,对企业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修改,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代理企业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签发律师函。 

    四、知识产权事务: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侵权调查;代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和仲裁。 

    五、其他非诉讼事务: 

    1、 公司法律事务:公司的设立,企业的改组、兼并,公司的合并、分立,企业收购,股权转让,企业、清算、破产申请及债务的强制执行。 

    2、 合同法律事务:参与合同谈判,考察合同签订方的主体资格、资信与财产调查,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3、 提供律师见证服务(包括遗嘱见证,婚前、婚内或离婚财产归属见证,各类合同见证),出具各项鉴定委托手续。 

    六、担任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及辩护人。 

    1、 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2、 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提出辩护意见。 

    3、 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被告人,出庭辩护,提起上诉。 

    七、担任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和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调查取证、申请鉴定、参与庭审,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提起上诉。 

    专业专长:

    肖律师特别擅长企业公司法务(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赔偿、保险理赔、合同及债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婚姻继承、房地产、劳动及工伤等民商事纠纷。欢迎拨打常年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886180982(08:00------24:00),并可提供预约上门办案。热忱欢迎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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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刑事辩护成功案例(盗窃).doc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3-01-14 10:00)     点击:1047

一、【案情简述】——二人合谋,盗窃电瓶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000多元
被告人葛某,湖北省某县人,刚刚年满十八周岁,初中文化。20129月份某一天,葛某和姜某事先商定后,来到武汉市江岸区某街某院内伺机盗窃。其后,两人发现该小区某单元楼梯口停放着一辆电瓶车。于是,葛某望风,姜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开锁工具将该车锁撬开。两人在转移该车到院门口时,被巡逻队员挡获。被盗电瓶车车已经发还被害人。
2012
9月份,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对其刑事拘留。经人民检察院批准,10月份被执行逮捕,后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后,葛某的亲人找到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肖小勇律师,委托肖律师为葛某提供法律援助,进行辩护。
2012
11月份,武汉江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二、【辩护思路】——律师提出四点罪轻辩护意见
2012
11月份,武汉江岸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肖小勇律师作为其辩护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发表的主要意见为量刑辩护,并提出四点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
平素表现方面:无前科劣迹。
2.
后果方面: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没有实质上的社会危害性。
3.
事后态度方面:坦白交代,认罪态度好,悔罪态度好。
4.
家庭及教育方面:母亲早逝,父亲离家不能联系,教育程度初中。家庭境况差,教育不佳。

三、【裁判结果】——情理之辩打动人心,葛某获刑5个月,罚金500
本案最终成功辩护,对葛某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元。此时,葛某已羁押2个月以上,很快就可以和家人团圆,希望这次经历能够让葛某受到震动,未来能够健康的成长!
四、【办案体会】——好的辩护既要用功,也要用心;既要讲法,也要讲情
当我得知本次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是一个刚刚成年、家境极差的年轻人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我对他充满了同情。我是一名律师,但我首先是一个母亲。我的孩子可以健康地成长、快乐地生活,但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会这么幸运、这么幸福。葛某虽然犯了错,但是,他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摔倒一次,不能让他因此输掉整个人生!
在认真查阅案卷后,我决定为其做罪轻辩护,并最终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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