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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小勇
肖小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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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70002115173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北-武汉
  • 手机:13886180982
网站公告

 

肖小勇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二零零二年通过全国首届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名列湖北省第一名,现执业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肖律师系全国律协及湖北省律协会员,湖北省律师协会专委会委员,《武汉晨报》法律在线律师。肖律师执业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坚持法律风险防、治并重的法律工作理念。肖律师从业多年,与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肖律师的办案宗旨是: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肖律师从业以来,办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逐步形成注重法理指导、注重个案分析的独特办案风格,尤以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见长。肖律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法学功底深厚,律师业务娴熟,案件胜诉率及当事人满意率高。

    肖律师不仅办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还办理了众多非诉讼法律事务,诸如法制讲座、商务谈判、企业重组改制、公司破产等等。肖律师还担任了多家公司、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业务领域: 

    一、代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交通事故、损害纠纷、劳动及工伤纠纷、合同及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转让、投资合作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 

    二、代理行政诉讼,经济仲裁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三、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意见,对企业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修改,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代理企业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签发律师函。 

    四、知识产权事务: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侵权调查;代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和仲裁。 

    五、其他非诉讼事务: 

    1、 公司法律事务:公司的设立,企业的改组、兼并,公司的合并、分立,企业收购,股权转让,企业、清算、破产申请及债务的强制执行。 

    2、 合同法律事务:参与合同谈判,考察合同签订方的主体资格、资信与财产调查,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3、 提供律师见证服务(包括遗嘱见证,婚前、婚内或离婚财产归属见证,各类合同见证),出具各项鉴定委托手续。 

    六、担任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及辩护人。 

    1、 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2、 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提出辩护意见。 

    3、 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被告人,出庭辩护,提起上诉。 

    七、担任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和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调查取证、申请鉴定、参与庭审,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提起上诉。 

    专业专长:

    肖律师特别擅长企业公司法务(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赔偿、保险理赔、合同及债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婚姻继承、房地产、劳动及工伤等民商事纠纷。欢迎拨打常年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886180982(08:00------24:00),并可提供预约上门办案。热忱欢迎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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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况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律师辩护不起诉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24-03-10 09:04)     点击:27

一、案件情况

况某某系武汉市某某区某某二手电动车商人,在朋友处收购大量电动车,并且与他人进行交易。随后发现,收购的电动车均是交警扣押的电动车,一直放置在专门的扣押车场里,被车场负责人与他人一起合谋将这些电动车倒卖。公安人员遂以况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由进行立案侦查,并羁押于看守所。(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法定量刑: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院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况某某不予起诉,立即释放。


二、代理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收集相关的法律条文,研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要构成要件,然后与犯罪嫌疑人当面沟通案情。通过会见发现,办案主要关键点在于犯罪嫌疑人并没有主观故意,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确定好关键焦点问题后,办案人员决定首先和公安人员沟通、协商、申请取保候审、不予逮捕。在案件到检察院后,第一时间阅卷,研究公安所提供的证据等材料,通过研究发现认为据现有材料不足以定罪,并且公安也无法补充材料。随后积极与检察官沟通,通过多次沟通,多次表达辩护人意见后,检察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三、争议焦点

当事人是否具有该罪的主观故意?


四、律师点评

并非一涉及刑事犯罪,当事人就一定会被判刑,一个刑事案件历经公安机关、检察院,最后才到法院,这其中的每一个阶段律师都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因此,律师建议,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的家属应当第一时间让律师介入处理,让律师更早地介入了解案情,既可以安抚被羁押的当事人,又能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对后续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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