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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小勇
肖小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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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70002115173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北-武汉
  • 手机:13886180982
网站公告

 

肖小勇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二零零二年通过全国首届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名列湖北省第一名,现执业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肖律师系全国律协及湖北省律协会员,湖北省律师协会专委会委员,《武汉晨报》法律在线律师。肖律师执业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坚持法律风险防、治并重的法律工作理念。肖律师从业多年,与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肖律师的办案宗旨是: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肖律师从业以来,办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逐步形成注重法理指导、注重个案分析的独特办案风格,尤以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见长。肖律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法学功底深厚,律师业务娴熟,案件胜诉率及当事人满意率高。

    肖律师不仅办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还办理了众多非诉讼法律事务,诸如法制讲座、商务谈判、企业重组改制、公司破产等等。肖律师还担任了多家公司、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业务领域: 

    一、代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交通事故、损害纠纷、劳动及工伤纠纷、合同及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转让、投资合作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 

    二、代理行政诉讼,经济仲裁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三、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意见,对企业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修改,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代理企业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签发律师函。 

    四、知识产权事务: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侵权调查;代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和仲裁。 

    五、其他非诉讼事务: 

    1、 公司法律事务:公司的设立,企业的改组、兼并,公司的合并、分立,企业收购,股权转让,企业、清算、破产申请及债务的强制执行。 

    2、 合同法律事务:参与合同谈判,考察合同签订方的主体资格、资信与财产调查,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3、 提供律师见证服务(包括遗嘱见证,婚前、婚内或离婚财产归属见证,各类合同见证),出具各项鉴定委托手续。 

    六、担任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及辩护人。 

    1、 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2、 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提出辩护意见。 

    3、 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被告人,出庭辩护,提起上诉。 

    七、担任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和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调查取证、申请鉴定、参与庭审,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提起上诉。 

    专业专长:

    肖律师特别擅长企业公司法务(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赔偿、保险理赔、合同及债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婚姻继承、房地产、劳动及工伤等民商事纠纷。欢迎拨打常年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886180982(08:00------24:00),并可提供预约上门办案。热忱欢迎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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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某故意伤害罪殴打他人致轻伤成功获得缓刑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10-26 10:19)     点击:2349

林某某故意伤害罪殴打他人致轻伤成功获得缓刑

一、基本案情

    2019年元月被告标某某万某某(已判刑)因驾车超车问题与被害人赵*发生冲突,后双方驾驶车辆行驶至武汉市阳逻电厂公司门口,被告标某某万某某持铁锤、汽车防盗锁下车,共同对被害人赵*实施殴打,致被害人赵*右手第4指骨近节粉碎性骨折。经鉴定,被害人赵*的伤情属轻伤二级。2019114日,被告标某某被民警抓获。

 

法定量刑: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院作出判决如下:被告标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杜某家属委托后,马上指派办案律师立刻开展工作、到看守所多次会见、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羁押必要性申请书,与受害人沟通谅解,向法院了解案件进度、开庭辩护等相关工作。

 

三、辩护意见

 一、被害人对本案案发有重大过错,犯罪嫌疑人标某某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明显轻微。

二、犯罪嫌疑人标某某是初犯,此前从未有过违法犯罪行为,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均极小。

三、犯罪嫌疑人标某某的家属一直积极联系被害人,协商赔偿谅解的事情,但即使曾在万某某(另案处理)的案件中获得了一次性4.5万元的赔偿,但赵*现在仍要求标某某家属一次性赔偿3万元才肯出谅解书。

四、标某某被刑拘后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实事求是的陈述事发全部经过,不做任何的虚假陈述,积极接受教育和承担本次行为导致的后果;且其本人一贯守法,之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恶性小,本次违法行为是初犯,偶犯,被告人在提审期间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无隐瞒、捏造事实等其他推卸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

五、被告人有真诚的悔罪表现。

 

四、争议焦点

对方是否有过错

五、律师点评:

     刑事案件讲究时效性,要把握每个阶段的处理补救措施都有法定时间限制。本案中,家属理性及时委托律师处理,承办团队也从各方面入手为当事人争取最好效果。所以,建议在刑案中律师的及时介入是案件成功的关键。

肖小勇律师咨询电话:13886180982(微信同号,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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