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解除,可以获得赔偿吗 、可以得到多少赔款?这样的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解除,可以获得赔偿吗 、可以得到多少赔款?这样的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解除,可以获得赔偿吗 、可以得到多少赔款?我是1992年9月进入一企业工作,今年3月因为班长未告知我们转运到指定位置的产品需登记、而我们班组所有的人都未登记,班长说我们未执行需考核我们,因此我与班长发生争吵、对骂,后来班长冲到我面前,用手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对他说有话好说,不要用手指着我的鼻子,他说:“指着又怎么样,你还敢打人?” 我当时正拿着工具在工作台工作,听他这样说,就用工具打了他的脸一下,缝了4针。结果单位认为我违反了《员工手册》属重大过失,要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解除,可以得到多少赔款?(我是1992年9月开始上班,单位2001年10月才帮我买养老保险,1992年9月-2001年9月可以要求补买吗?单位的医保是拿住院和门诊发票去单位直接报销,没有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医保卡,是否可以要求补办?单位2005年改了名,对工龄是否有影响,单位未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