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情如下:
1. 房子是男方爸妈于5年前向他人购买的。由于当时政策原因房产证一直没过户。直到2012年5月才正式过户。当时女方强烈要求房产证做她名字。后我男方从各方面考虑。将房产证做成夫妻共有。
2. 结婚后男女双方都有工作收录还可以。考虑到以后生活,刚好也有机会就开了个工厂。由男方爸妈管理。当时也不知道情况。女方家人提出2人都有工作。厂的法人代表不可以做,怕影响工作。要求法人由女方母亲做。当时男方认为反正一家人谁做都可以。2010年第1年厂发展的还可以,生活还算稳定。2011第2年开始由于管理上的问题和重新投资失败,导致厂面临倒闭,欠下30万债。女方和其家人也开始经常抱怨,在资金方面是更加的在乎。2012年初经过男方连续2个月的努力。厂又重新进入轨道了。发展顺利。
在那2个月的男方全部精力放在了工厂上面,对女方的态度也没在意。也就在那2个月中男方由于家庭压力,精神压力,金钱压力大。陆续吸了几次冰毒。(可以视为男方借口)。后被男方母亲发现并告诉了女方。之后女方强烈要求男方去戒毒,男方也配合主动去戒毒所自愿戒毒,戒毒所了解男方情况后给了点药。表示病情轻微叫男方回家里戒就可以。刚在家过了2天当地派出所就派人到男方家里带走了。说是有人举报男方吸毒。男方被拘留10天。后经过了解是女方出的主意说在家里这东西是戒不掉的,戒毒所不让在里面戒还是让男方到拘留所关几天的好。表示为了男方好。当时男方家人也不知道情况一下也没了方向,在加上女方家人的话,就按女方的意思做了。由男方父亲报的案。也就在男方拘留的10天里,女方通过各种手段将家里的全部值钱东西都拿光。厂里的材料设备和15万应收款也全部拿走,并关闭了工厂。后来男方在电脑里发现女方早就写好了离婚协议书,要拿走房子和小孩。
3. 女儿从出生起就一直由男方母亲带大,母亲不在的时候女儿大多时间也是男方带的。女方家人称身体不好,未带过小孩,小孩也不愿意去女方家。
2012年8月女方向法院上诉离婚,男女双方结婚3年,婚后自己开工厂。有一套房。有一女22个月。理由是男方在2012年7月因为吸毒被拘留过。要求分得房产和女儿抚养权。还共同债务10万(没提到男方的债务)。还提出当时结婚女方出的嫁妆5万
。
请求法律援助:男方应该怎样做。
1. 房产按这样的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2. 女方提到的10万债是男女双方一起借的,另外还有20万是男方和家人借的。都是用于厂里的。这些债男方应该怎么去说明。
3. 男方或男方家人怎么才可以拿到女儿抚养权。
4. 女方提出的嫁妆5万法律怎么理解?厂里的应收款15万因为法人和会计都是女方家人他们已经懒帐说没有。男方已经向对方公司证实。对方公司有3个月的应付款没付。请问这些钱男方应该怎么向法院说明?
5. 被女方从家里拿走的东西。车。(注:车主写的是女方名字)法院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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