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委托人的初次约见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03-23 09:29) 点击:781 |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韩冰 【博主按】此文是作为写作当中的《出庭律师》的一部分内容,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听听大家的意见。此书根据写作计划,应该在年内完成,希望得到大家的鼓励。先谢了! …… 不能想象一个好律师会没有人委托。无论如何没有了委托人,一个律师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所以争取委托人签约是律师的必修课之一。至于律师如何争取委托人,有人认为是营销,有人认为是能力,有人认为是技巧。我以为,不能片面地归结到哪一个方面,而是一种综合性的素质。即便是做律师接的第一单业务,也不是撞大运的,委托人对律师某一方面的需求,决定了能否成功签约。 现今律师业竞争越发激烈,很多人热衷于营销,这或许也不错;即使“酒香”也没人去追求藏在深巷子里。营销固然很重要,但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将营销落到实处,即有人委托你。委托人林林总总,业务也是方方面面,律师首先需要确定几个基本的前提: 第一、必须是自己有能力承接的业务。自己有能力承接何种业务,律师必须对自己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不是自己学习过的、接触过的就是有能力承接的。单兵作战的律师往往觉得一般“大路货”的业务都是能做的。说起诉讼,不就分为民事和刑事嘛,看材料谁不会,出庭谁不会?说起非诉讼,不就是起草审查法律文件,当个顾问出个主意嘛?即使嘴上不说出来,有些做法也是能够表现出来的。明眼的当事人会看得出来。所以,每洽谈一单业务,都要自己心里先掂量掂量有没有“金刚钻”来揽这个“瓷器活”。 第二、必须是符合自己特点的业务。符合自己的特点,就先要知道自己的特点是什么,自己对家长里短的事情缺乏耐心就不要介入,自己对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就不要去介入。符合自己的特点,才会投入热情与精力去做,否则就等于把自己放在火上烤,那个滋味难受不难受根本不用去试,都能想象出来。 第三、必须是能够显示自己专长的业务。自己的专长除了业务领域之外,还与自己平日的涉猎与积累有很密切的关系。比如对人物、对数字等有较强的记忆能力,在某项业务当中能够突出和发挥这种能力,以这种能力能够弥补业务领域不熟悉的弱点。 上述三点也可以归结为一点:做自己适合的,不要勉为其难。对此,很多律师新手可能担心,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能接,还能做什么。的确,律师的很多能力是在实践中积累的,但充分发挥选择则更有助于能力的积累。为了某一单自己不熟悉的、不擅长的业务耗费大量的精力实际上得不偿失,取得的一点微薄的收入抵消不了做业务过程中的损失,最终还可能得到恶评。都说机会不是等来的是争取来的,很多事情上又是可遇不可求的。并非获得的某一单业务就一定是机会,一旦搞砸了,机会也会变为“坟墓”。能够得到委托是每个律师都追求的,尤其是有些大单业务、重要业务更是梦寐以求。有谁愿意拿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一个实习医生。正所谓什么样的律师接什么业务(除非一些极特殊的关系的情况)。一次有个从未谋面的年轻律师打电话给我,推荐我承接某个业务,他说与某个领导有特殊的关系,他报价之后被领导否决,因为报价太低领导层说不过去,建议他找一个“实力相当”的律师。他认为我是符合条件的律师之一。最终我接下这单业务,他取得了比他原报价高几倍的转案费。所以,我主张律师之间相互介绍案源,把自己不擅长的或者缺乏能力承接的业务转案,自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钻研和寻求符合自己特长的业务,岂不是皆大欢喜的结果呢? 这些道理写到了纸面上,未免让有些人觉得过于通俗,事实上就是这么回事。很多资深律师从方方面面教导年轻律师如何营销、如何积累,这固然是对的,但指出有些正当的“捷径”也是必要的。君不见非洲草原的雄狮,捕猎时单枪匹马地追杀,一旦捕获之后就与其它分而食之,因为它知道,下次不一定就是它捕获的,但它拥有了同样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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