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3)闽行监字第1号,立案时间(2012年12月28日),书记员:尹万舟。承办人:贾晓燕。合议庭成员:吴声鸣、史寅超、贾晓燕、尹万舟。结案时间(2013年2月20日)。
(二):
(2013)闽行监字第1号4个没有:法官没有送达“立案通知书”予原告、没有“庭审”、 没有“开庭”、 没有写“结案司法文书”予原告。
(三):是可忍,孰不可忍。
(2013)闽行监字第1号佐证新的司法腐败无能世界记录在中国法院诞生了:法官没有送达“立案通知书”予原告、没有“庭审”、 没有“开庭”、 没有写“结案司法文书”予原告,却于2013年2月20日捕风捉影的假审假判结案。法官执法犯法、利用职权砍杀和挥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程序的法律法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闽行监字第1号4个没有佐证。
法官享受荣华富贵,饭碗是金的,金碗的食品是金的,筷子是金的,勺子是金的……就是一个不是金的,身体和灵魂是“臭屎(当婊子立牌坊)”贴上金纸的。
任凭(2013)闽行监字第1号原告依法数不胜数雷劈电打(当婊子立牌坊)的法官始终顽固不化。腐败无能的福建省高级法院法官上(院长)下(办案法官)就是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至今挥洒自如的砍杀和挥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013)闽行监字第1号原告渐渐惊醒,福建省高级法院上下(当婊子立牌坊)的法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砍杀和挥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原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不仅仅也是(当婊子立牌坊)的法官,而且还4大残疾(瞎眼、耳聋、断手、断脚)。 (2013)闽行监字第1号原告不计其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申诉状石沉大海佐证。
(当婊子立牌坊)的法官令人发指,比“秦桧、汪精卫、林彪、“四人帮”、东条英机、贝尼托·墨索里尼、阿道夫·希特勒……”更灭绝人性,他们灰飞烟灭之前都要千方百计毁灭罪证。而(当婊子立牌坊)的法官灰飞烟灭之前公然大肆淫威罪证,明目张胆造(2013)闽行监字第1号的假,比大老虎“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更罪恶累累 , 更恶贯满盈,更人神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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