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拖欠的钱总共达15426元(6579+2250+6597) 我于2016年6月入职深圳某公司,工作地点在江西省某光伏电站,担任运维副站长,期间 因工作需要报请公司董事长陈某暂以个人名义为公司垫付6579元(报销凭证已于2017年4月快递给行政人事刘某,账单明细于2017年4月邮件发送给陈某与刘某)。同时有2250元春节加班工资一直拖欠。 我一直电话、微信联系陈某与刘某,一直推脱,尚未处理。 2017年3月1日该公司下属子公司(实为空头公司)接手电站运维,为了电站正常运转,我又先后垫付6597元(账单明细已于2017年7月26日邮件发送给该子公司法人代表叶某与无职位但实际负责报销等事务的张某)。 一直联系未果,一直推脱。 因电站无法继以本人生活,不得已于2017年7月提出辞职,且于7月完成工作交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