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知识汇总(2015年终精华版)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2-27 04:20) 点击:267 |
l 有银行转账凭证就能证明借贷关系吗? 法院认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通常需对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这两项基本要件进行审查。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包括当事人持有的借条、收据、欠条等凭证;证明款项交付的证据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票据交付等方式。 上述两项欠缺任一要件,都有可能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现在网络转账很流行,好多人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一定要保留好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催款记录或者通话记录等证明借贷合意的形成(如果事先没有留存,也要在债务人未按时还款时及时补充取证),并保存好相关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以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的事实。
l 借条该怎么写? 借条是最有效的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书面规范的借条需注意以下事项: 1、借条应由借款人当面亲自书写,涉及借款金额的数字,必须同时大小写,同时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和空行,以防被持条人增写其他内容。 2、资金支付方式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所以借条中尽量由借款人的收款账户进行确认。 3、建议明确借款用途,用于防止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款项等用于“赌博”等非法用途等。 4、如果约定有利息的,借条中一定要明确利息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方式;若无利息,利息部分可以省略。 5、为了避免发生争议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发生的高额诉讼成本,建议约定为在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6、应由借款人及保证人用黑色或蓝黑笔当面签字,防止非其本人签署等情况发生;若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夫妻共同借款,尽量让夫妻双方同时签字。 7、要出借人和保证人写明其现住址、联系电话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免发生争议时找不到借款人造成诉讼障碍。 8、为了便于将来发生争议时主张权利,如果可能尽量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提供车辆、房产、股权等信息。
l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算?能否中断? 诉讼时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两年。第二种,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随时归还,但要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从准备期限届满次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也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债权人该如何中断诉讼时效?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者双方共同签署还款协议; 2、向债务人发送书面的催款文件; 3、找第三人见证,向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 4、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 5、去人民法院起诉; 6、其他表明债权人积极主张债权的方式。
l 有保证人就一定能够拿回出借的款项吗?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也非常重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所以,即便有保证人,也许在保证期间内积极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免责。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l 过了保证期间,保证人就一定免责吗? 债权人于保证期间届满后向保证人发出催款通知书,保证人的签收行为是否表征对保证债务的重新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的精神,原则上认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催款通知书的内容具体明确(比如载有明确的保证金额、期间、范围、方式等)、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则应认定保证人签字的效力,判定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l 借条和欠条有区别吗?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明确了还款期限的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反之,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欠条和借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有所区别。 债权人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偿还时间,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此时债权人未必就会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只有在向债务人要求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而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l 债务人突然消失了,电话不通,人也找不到,怎么办? 1、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如果债权人手中有明确的债务人身份信息的,债权人可尝试以下解决方案: (1)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诉讼时效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初借款时有保证人且起诉时还在保证期限内的,起诉时应将担保人一并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如果债权人没有债务人身份证或者连身份证号码都没有,那么,追回难度可向而知,即便找律师也未必有用,所以,上述借条书写常识非常重要,需要谨记!需要谨记!需要谨记!
附:借条范本 本人 (身份证号: )今收到出借人 (身份证号: )以现金/银行转账形式出借的人民币 ( )万元整用于 ,借款期限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止,利息为每月 元(每月28日支付至出借人指定银行账号)。 本人承诺于 年 月 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未付利息),否则每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追回借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如发生争议,由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借款人: 借款日期: 本人 (身份证号: ) 在此确认自愿为 上述 ( )万元借款本息、违约金以及相关费用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保证人: 签署日期: 借款人收款账号确认: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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