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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娇艳
王娇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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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W0120062116717
  • 资格证号:
  • 地区:北京-丰台区
  • 手机:1381045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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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能否获得银行追债的豁免权?
详细内容 一个乡镇公务员分包了一个村。这个村的1000亩土地以每亩1000元的租价全部流转给一家种植业合作社了,需年付群众地租共计1000000,约定当年租金次年麦收前必须支付到位,逾期则废止合约,所种植粮食由农户直接收获。前两年经营正常。 第三年,该合作社流转资金出现问题,时值麦收季节,如果不能及时给付地租,有可能发生群众抢割小麦的群体性安全事故。该合作社求助当地政府协调贷款,迫于工作压力和群众利益,乡镇政府做通工作让包村干部进行了担保,不料,当年收成较差,加之合作社经营不善,麦收后,回笼资金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次年,该村以合作社不能及时给付地租违反合约为由终止协议,银行也把该合作社起诉,担保人也因此受到连带。 问题:这种情况下,该包村干部能否获得银行追债的豁免权?依据是什么?如果不能,该如何应对?
地区 河南-漯河
分类 民事法律-债权债务
询问人 ASK1535109391edq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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