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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娇艳
王娇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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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假扮尼姑诈骗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0-11-29 10:46)     点击:492

  案件随笔

  不知道你们还记得前一阶段法制进行时等多家媒体报道过的假扮尼姑诈骗老年人钱财的案件吗?今天早晨我替其中一个被告辩护,庭审中多家媒体“长枪短炮”的摄像机对着你。当然,诈骗的事实清楚无误,证据确凿,没有什么好辩驳的,但我想说的是公诉机关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最后一句话是:“按照所犯罪行应在5-6年之间量刑,但鉴于被告人能认罪、悔罪,家属又积极配合退赃,受害人经济没有受到损失,建议法庭酌定从轻量刑,在4-5年之间判决。”看到这不明白了吧?感觉是对被告人好啊!可是,作为法律人士,我认为具体说出在几年之间量刑有违法律精神,因为判决量刑是法院的职权,不是检查机关的职权,在法庭之上,公诉机关已经建议法庭在何范围之内量刑,法院是准或不准呢?不准吧,检察院有可能会抗诉;准吧,法院判决量刑的职权被“悬空”,最后是自己既当控诉人又当裁判员了,虽然其结果未必不公正,但却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以期这样,不如不说具体量刑范围,这样更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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