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搜主义(6)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0-05-28 02:46) 点击:130 |
再来看看我们律师行业的SEM状况,真是不容乐观。 再以GOOGLE的显示的结果为例,如查询“北京律师”,竞价排名的或非竞价排名的,琳琅满目,眼花缭乱,再查询“上海律师”、“广州律师”等大城市(一般是省会城市),状况都如此。 而查询诸如“湛江律师”、“北海律师”、“张家界律师”等中等城市的律师,有独立网站的寥寥无几,甚至大部分中等城市是在搜索引擎上是搜不到结果! 可见大城市的律师的建设网站意识比中小城市的律师强。 再从质量方面判断,尽管大城市的律师网站数量众多,但整体设计制作并不如意,能从SEM角度出发设计制作的并显示优秀的并不多见。 又可见,真正知晓SEM味道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少之又少。造成如上原因,与律师开拓宣传途径有莫大的关系。 本人有本内部刊物,叫《广东省律师事务所管理状况调查报告》(广东省律师协会2009年8月编),第30页调查统计的数字表明:律师开拓市场的主要方式及占的比例为:通过经常与老客户联系,深层次挖掘案源占六成以上;通过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建立多方联系占其次,通过网站,所刊等进行宣传的只是两成多点。 调查并没有细致划分通过搜索引擎进行宣传的比例是多少,但可以估计,这是个小得可以忽略不计的数字。 也就是说,现在包括年轻律师在内的大多数律师,都认为传统的客户与客户之间的介绍、转介绍是案件来源的最主要方式,然而,对没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律师而言,客户的之间关系的维系是需要成本的,不菲的成本永远成为律师业务开拓的绊脚石。 那我们进行SEM还有可能吗?我们的SEM的目标是什么?我们如何才能有效地、最低成本地进行SEM?这都是以下将要探讨研究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