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王万雄1397107521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性格与命运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5-04-03 10:54) 点击:151 |
据说性格是天生的,我相信这一说法。有人把性格分为四种,并用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作为符号标记。 影响和决定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命运应当只有事实和法律两个因素,但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实际上影响和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事实、法律、所聘请的律师水平、承办案子的检察官和法官的素质、法治环境等等,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性格也是影响和决定其命运的重要因素之一。 红色性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心思过于敏感,分不清什么人在帮他什么人在害他;心中千头万绪,分不清主次,抓不住要害;以为自己在某些方面有些小机灵,就自以为也能应对法律诉讼;大多数情况下满足于自己的能说会道,而实际上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爱占小便宜,被人略施小恩小惠就会出卖他人甚至出卖自己;只图眼前不计长远,容易被刑讯逼供搞定;爱在人前显摆,所以也最容易落入他人设置的陷阱;把自己的牢狱之灾归结为命运不济,因此身处逆境时患得患失;情绪波动大,与律师的合作能力差。这种性格的人,属于机灵人,但却常被机灵所害。 蓝色性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过于执着乃至固执,很难接受律师的建议,多数情况下是希望律师赞同他的观点;对小事耿耿于怀,常因小失大在诉讼的关键环节出错;对细节纠缠不放,因此常错失诉讼良机;纠结于过去,很难在未来的庭审过程简明扼要为自己作无罪辩解;包袱很重却又舍不得放下,错误地以为曾经的领导同事及狐朋狗友会来救自己;思维缜密,也因此在法庭上常显罗嗦;善于控制但不善于调节自己,面对国家公诉时,不会随机应变。这种人属于聪明人,但往往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黄色性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时自负,灾难来临时仍盲目自信,不相信专业律师的独特作用;对通过关系寻租的权力情有独钟,忽视法律游戏规则的伟大力量;自己曾被金钱所害,时刻都忘不了用金钱去打动他人;平时鲜有真心帮助他人的举动,所以在遭到劫难时也缺少贵人相;骨子里居高临下,享受不到愚人的忠诚跟随和服务;精于打算,心眼太多,锋芒毕显,机关算尽。这种人是精明人,往往到最后把自己也算进去。 绿色性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假装愚钝,让对手无从下手;以静制动,善于观察对手;意志力坚韧而持久,善于应对引供诱供刑讯逼供;“我自知我愚”,善于向专业人士请教容易和律师沟通;时空感好,对处境分析得当,和律师配合恰到好处;明白对手和法官在想什么,也知道自己要什么,因此在诉讼程序中说话严谨有逻辑;供述和辩解留有余地,进退自如,也给律师留下合理的空间;最不相信庸人的建议和非专业人士的指点;目标异常明确,对眼前的各种诱惑心如止水;对明天充满信心,对未来矢志不渝。这种人是明白人。 机灵人、聪明人、精明人始终离明白人仍差一步之遥。 明白人最容易与律师携手走向自由和新生! 不可否认,每种性格都有其优势与不足;每种性格在此环境是优势但在彼环境又可能是劣势,反之亦然。以上所说的四种性格只是为了表述的方便而作的划分,而大多数的人的性格是多种颜色的混合。个人面对国家暴力指控时,优势性格比知识等因素更加显得重要,比如,我曾为一个刑法学教授、博导当辩护人,但这个教授和博导属于那种懦弱、迂腐、固执己见、多疑型的人,很难与我配合。行使刑事侦查和国家公诉的机关和人,不仅非常专业而且还非常强势,身陷刑事诉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内心不够强大,所选择的诉讼策略往往是下下策。
王万雄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资深刑辩律师王万雄,专做刑辩30年,专注涉嫌职务经济犯罪及重大疑难刑案辩护。信仰法律忠于当事人,坚定不移反对刑讯逼供、引供、诱供行为,毕生践行“疑罪从无”原则。2001年因办理一重大刑事案件被某法院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判刑入狱,2004年高级法院再审宣告无罪后重返律师舞台。擅长依法进行无罪、罪轻、从轻、减轻、免处、不起诉、缓刑及监外执行辩护,申请保释,代理申诉及国家赔偿。讲求实效 收费合理 勤勉尽责 保守秘密 热线:027-87899190 手机:13971075211 传真:027-87896508 QQ:289143616 网站:wangwanxiong.fyfz.cn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省委大门对面) |